人武部政委抓廉洁征兵工作要当好“五员”

时间:2015-12-16 13:55:31来源: 作者:点击:
加强廉洁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对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和实现强军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省军区要求,人武部政委作为廉洁征兵的第一责任人,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廉洁征兵工作。    加强廉洁征
加强廉洁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对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和实现强军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省军区要求,人武部政委作为廉洁征兵的第一责任人,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廉洁征兵工作。
   加强廉洁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对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和实现强军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省军区要求,人武部政委作为廉洁征兵的第一责任人,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廉洁征兵工作。笔者认为,人武部政委作为县(区)人民武装部的党委书记、县(区)委常委和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在抓好廉洁征兵工作中,要履行五项职责,当好“五员”。

       一、履行模范带头职责,当好廉洁征兵严格执纪的示范员。

    “打铁还需自身硬”, 领导干部对廉洁征兵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人武部政委作为人武部党委书记,要认清自己的特殊位置,自觉在征兵中身体力行,敢喊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

一是要做勤奋学习的表率。推进廉洁征兵建设,人武部党委书记必须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自觉做勤奋好学的领导者、促进者和实践者。要带头学习总部《关于加强廉洁征兵的意见》、济南军区《廉洁征兵规定》、河南省纪委 《关于廉洁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深入细致的学习,明确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通过学习把征兵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从而在抓廉洁征兵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要做遵规守纪的表率。人武部政委执行制度的情况,对整个征兵工作起着示范、导向和推动作用。要自觉做到“唱功做功”双过硬,廉洁征兵才能令人心服口服,在推进制度落实过程中才会产生“一呼百应”的巨大感召作用。因此,在征兵工作中要带头抵制不正之风,自觉做到不干预、不插手、不授意、不说情,不留机动指标,不给不合格青年“开绿灯”,不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不以“小事不要紧”放纵自己,时时处处谨言慎行,以实际行动取信身边人员,从而营造出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浓厚氛围,形成确保廉洁征兵制度执行的强大合力。

    三是要做勇于担当的表率。是否敢于担当决定着党委书记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公信力。推动廉洁征兵,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考验和挑战。这就需要党委书记要敢于担当,敢于探索,敢于实践,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作敢于担当的表率。对在征兵中不按制定规定办事、贪图私利把关不严、索拿卡要、收受财礼、接受请吃、违规收费或搭车收费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征兵中遇到领导说情、要求照顾等实际问题时,要坚持把征集优质兵员作为重要原则,实际情况与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要亲自出面,积极主动地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争取理解。

       二、履行教育引导职责,当好廉洁征兵政策规定的宣传员。

    加强对人员的教育引导与征兵政策宣传是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人武部政委作为政治工作的主要领导,理所当然要负起这一责任。

    一方面要扎实抓好征兵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到位则事半功倍,反之则事倍功半,做好廉洁征兵工作,思想教育要抓在前头。要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学习实践等活动,利用交班会、干部职工大会、四堂课和谈心交心等机会,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针对性和强有力的灌输,强化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免疫力。要突出抓好地方征兵工作人员的党纪法规学习。利用业务培训的机会,组织学习《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使征兵工作人员清楚该做什么,做好什么;组织学习《刑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征兵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使征兵工作人员清楚禁止做什么、底线在哪里。

    另一方面要深入抓好廉洁征兵政策规定的普及。廉洁征兵宣传和征兵宣传要一起抓,要让群众都知道当兵不花钱、当兵不找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网页等,向社会特别是向应征青年及家长广泛宣传廉洁征兵政策纪律、征集标准条件、体检政审详细程序,大力营造廉洁征兵的浓厚氛围。使征兵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全社会了解征兵,监督征兵,不断夯实廉洁征兵的社会基础、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打消应征青年家长送钱送礼的念头,堵住不正之风的蔓延渠道。

    三、履行定向把关职责,当好廉洁征兵重要环节的领航员。

    人武部政委作为人武部党书记、征兵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在廉洁征兵过程中必须发挥在全局上正确定向、在重要节点把关的作用。

    一是确立一个“指导思想”。去年发生的济源市人武部征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省军区部队建设造成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要认真吸取这个沉痛的教训,决不能再犯此类低级错误。今年的廉洁征兵工作,我们的指导思想是:以习主席“强军目标”、河南省纪委、省军区以及军分区关于今年征兵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廉洁征兵的一系列规定为依据,结合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党委议征、集体领导原则,狠抓廉洁征兵各项措施的落实,大力强化廉政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高标准完成兵员征集任务,确保廉洁征兵不出任何问题。

    二是组织开好“两个会议”。今年起实施网上征兵,对征集指标的分配、定兵方式有直接影响。召开计划分配会时,不能搞亲疏、照顾,不区分军兵种去向,仅按乡镇(街道)适龄青年的数量比例统一下达进站指标数,一次性将所有指标分配到位,县(区)人武部不得预留指标。召开兵员确定会时,要事先制定量化评比标准,由电脑按应征青年的学历、年龄、身体条件、专业特长和家庭情况进行自动评分,按分值高低排序。定兵时使用《济南军区征兵工作定兵辅助决策系统》进行,最大限度杜绝人为的干扰因素,确保定兵结果公平公正。

    三是牢牢把握“三个重点”。要通过抓好重点工作,促进全面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落实一站式封闭体检,严格挑选认真负责作风过硬的体检医生,以前出过问题的坚决调整;体检场所安装无线电话干扰器,安排武警中队士兵负责警戒,隔绝内外联系;参检人员进行不记名随机编号,一关不合格不得参与下一关检查,防止不合格兵蒙混过关;督促相关人员将体检结果在第一时间书面呈报,防止私自篡改。严密组织一站式政审,政审表由基层武装部长统一领取,组织应征青年集中填写,相对集中进行村(居)委审查,统一到乡镇(街道)派出所政审;县人武部开设征兵办事大厅,召集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政审负责人、高中(中专、大学)学籍管理负责人,分批集中乡镇(街道)进行政治联审。以此减少应征青年政审的繁复程度,大幅降低工作人员借政审谋私利的机会。合理安排联合式走访,走访时应3人以上同行,不得吃请和收受钱物礼品,事后由政工科长对应征青年家长进行电话抽查,看是否有不廉洁行为。

    四、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当好廉洁征兵纪律执行的监督员。

    有效监督是抓好廉洁征兵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征兵监督实体性措施、程序性措施,切实使“什么时候执行什么、 怎样执行有遵循依据”,实现监督措施有机衔接,防止监督落实挂空挡、留死角。实践中,应注重强化三种监督模式。

    一是建立双重领导垂直监督。在征兵开始前,要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廉洁征兵的统一部署,协调相关部门成立廉洁征兵领导小组,由人武部政委任组长,县(区)纪检监察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各一名领导和人武部政工科长为组员。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基层武装部长、派出所政审负责人、体检医生等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积极利用人武部党日、党委会、党小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时机,组织所属人员思想汇报、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及时拉“袖子”抓预防。并组织《廉洁征兵责任书》签订仪式,把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上,领导小组成员与组长互签、各单位工作人员与负责人互签,形成按级负责、对口负责监督的领导机制。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汇总工作并对口讲评监察情况。

    二是搞好军地双方互相监督。在征兵开始后,组织全体征兵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形成共识,既相互理解支持,又相互监督制约。体检时地方医生与人武部现役干部共同参加,防止冒名顶替、徇私舞弊;走访时人武部干部职工、基层专武干部、派出所民警、卫生院(所)医生、民兵营(连)长共同介入,防止发生索贿受贿、接受宴请等违纪行为;定兵时人武部党委成员、主检医生、县纪委领导共同研究把关,防止降低标准,走人情兵、关系兵和“边缘兵”。

    三是注重全民参与广泛监督。严格落实征兵事务公开制度,在全县(区)各乡镇(街道)公共场所分别设立群众举报箱,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基层民兵信息骨干担任监督员。为每个上站体检的应征青年及家长发放廉洁征兵监督卡,扎实落实军区廉洁征兵“五公开、五公布”。抽调教育、宣传、人事、民政、公安、卫生、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应征青年家长代表的检查巡视组,加强巡视和检查督导;组织新闻媒体到报名点、体检站、定兵会等现场采访,提高征兵工作公开透明度。并设立人武部领导征兵信访接待日,热情接受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做到一事一反馈。

五、履行沟通协调职责,当好廉洁征兵军地协作的协调员。

    人武部政委同时兼任县(区)委常委,应利用职务便利,努力搞好廉洁征兵军地协作。

    一方面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与配合。征兵工作是政府行为,是一个多单位参加、多人员参与的工作,廉政建设防范管控难度大,兵役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作为人武部政委,要将征兵情况向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好,强调廉洁工作的重要性,军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努力争取领导的支持,为征兵廉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与各局委、乡镇(街道)领导的沟通协调,促进对征兵工作的重视,加强对部属的督促力度,提高参与征兵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廉洁征兵工作打下基础。

    另一方面要协调军地搞好问题查处与责任追究。征兵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网舆情的监督,举报电话值班员每日汇报情况,举报信箱每日打开查看,只要接到线索,就亲自组织核实。如属于群众误解的,及时作好解释工作,削除负面影响。如情况基本属实的,对人武部干部职工在征兵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以权谋私等违纪问题,决不包庇、袒护,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体检医生、公安派出所人员、基层专武干部等地方人员,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行为的,督导地方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查处,按照性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发挥好威摄作用,使廉洁征兵成为鲜明导向。加大对“兵托”以及利用征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一经发现,立即督促公安、司法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切实以公正廉明的形象取信于民,促进征兵风气的彻底好转。

    (高卫东 龚贤成)

(责任编辑:韩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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