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武干部如何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兼职的关系
饶德忠 薄宜山 专武干部,全称是专职武装干部,是配备到乡镇一级政府用以专门抓基层武装工作的国家干部,是民兵基层建设的主要执行者和关键人物。基层专武干部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战争动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常年活跃在民兵预备役工作第一线,是后备力量建设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基础力量。大力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既了解军事又了解现代科技、既熟悉民兵和预备役工作又熟悉地方济工作、既会组织指挥与协调又会抓落实的多能复合型的高素质专武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当前专武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乡镇专武干部职位重要,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但在工作实践中,因为乡镇专武干部身份的双重性,既要从事武装工作,又要花更多的时间从事地方经济工作,专武不专职、专武不专心、专武不精业的问题非常普遍,令人忧虑。严重制约了基层武装工作的落实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专武干部不专的原因有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工作重心偏移。除多数专武干部没有经过专门的院校培训学习,对武装工作业务不熟外,最主要的是乡镇的中心工作就是抓经济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而专武干部在紧密配合抓这些中心工作中忽视了武装工作,精力顾不过来,疏远了军事理论学习和民兵工作业务学习,工作重心发生偏移,造成武装工作抓不到位,达不到上级要求。二是认识上有偏差。许多专武干部在思想上认为,和平年代的专武工作就是那么几件事,只要完成了,就没有多事可做,做个“甩手干部”,任务也照样能完成。同时还认为,专武干部干的是武装事,吃的是财政饭,乡镇提拔干部、套工资、发奖金看重的是乡镇的主要经济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不是看主抓的武装工作。许多专武干部兼管着安全、计生、交通、综治等工作,这些硬指标工作完成好了有实惠,有奔头,认识上的偏差造成专武不专业。 二、专武干部要正确处理专职与兼职的关系 1、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武干部是为加强地方基层武装工作而专门配备的人员,理应服务于武装工作,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合格的专武干部。这就要求广大专武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分清专职和兼职工作的主次关系,坚持以武装工作为主,以兼职工作为辅,摆正自己的位置,才更好地服务于武装工作。当武装工作与兼职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发生冲突,首先要服从国防建设这一大局,并及时向军事机关和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两级党委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武装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2、把住兼职的范围关。基层武装部受军地双重领导,又是军地的结合部,武装工作具有地方性和军事性,专武干部工作就有它的独特性。因而地方党委、政府在安排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武装工作的军事性,安排与武装工作相联的工作。同时,不能兼职过多,范围不能过大,才能集中精力干好专武和兼职。市县(区)人武部要及时与党委政府协商,出台相关的专、兼职的意见作保障,才能促进专武干部武装工作的落实和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注意运用专、兼职工作的特点,切实围绕经济中心抓武装,做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 3 、加强协调与沟通。专职武装干部都是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委员之一,要发挥委员与兼职的双重优势,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与沟通,促进武委会、议军会和全民国防教育等制度的落实,强化地方党委领导的忧患意识,才使武装工作真正摆在党委政府中心位置。这就要求专武干部,必须提高统筹兼顾与协调的能力,按照军地双方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按照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编排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加速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时,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生力军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同时在开展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征集新兵等大项任务时,要协调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防止唱“独角戏”。 对于广大专武干部而言,专、兼职工作不是互相对立的矛盾,兼职工作更不是负担,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专中有兼职,兼职中有专,只要分清主次,找准共同点,注意协调,善于融合,就能够做到游韧有鱼,相得益彰,共同促进,更好地服务于国防建设,促进国防后备力量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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