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汉璐
明代政治家张居正,在他当政之初,官吏的贪风十分严重,在严嵩当首辅时达到了高峰。张居正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他还在翰林院时就曾对友人说过,政治上的大毛病是“贪风不止”,“政以贿成”。他在16年的大学士任内,痛下决心整顿吏治。一方面是用“考成法”督导各级官吏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就是“痛惩贪墨”,打击贪污,大力提倡名节。他说,“士大夫今乃克上剥下以厚自奉,可胜叹乎!顾积习沉病已久,非痛惩之不能挽也”。由于他赏罚分明,整治确实有效果,“人心稍觉归正,士大夫始知有名节行检之可贵。自兹以往,日慎一日,庶几升平可致,”万历初年明朝的政治比较清明,是和张居正打击贪污、整顿吏治分不开的。
张居正深知“己不正焉能正人”的道理,因此,他主观上也是想严格要求自己和约束家人的。他说“自仆受事以来,内外隔绝,幸门尽瑾,朝房接受公谒,门巷间可罗雀。”但是张居正并没有完全实行自己制订的政策,在涉及个人利益的一些问题上,未能严格约束自己和家人,终于也陷入了贪污受贿的泥潭。他在老家江陵说是修一个书屋,派锦衣卫官员监工,结果大兴土木,修得和北京的宰相官邸一样,花费十万银子。抗倭名将刘显,曾因贪污不受重用。后来为了感激张居正对他的重用,便向张的老父亲送了大批银子。所以万历四年御史刘台攻击张居正接受武将的贿赂,因而富甲三楚时,他也只好承认“无所诬蔑”。
清除腐化现象,做到为政清廉,一方面要从制度上加强控制,惩恶扬善;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倡人们的道德修养,建立起道德的自我约束机制,二者缺一不可。有制度但执行制度的人品行不端,在实践中必然走样;仅强调个人道德修养而漠视制度的作用,制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而失去约束力。张居正的教训,是有借鉴意义的。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