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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联合下发意见调整完善生长干部选拔培养机制

时间:2012-01-31 16:38来源:国防部网站 作者:锦绣河山 点击:
国防部网讯 据解放军报北京1月30日电四总部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完善生长干部选拔培养机制的意见》,对生长干部选拔培养目标、来源渠道、专业结构、管理机制等作出全面调整优化。《意见》是贯彻胡主席关于主题主线重大战略思想的实际举措,是落实军队人才发展

    国防部网讯 据解放军报北京1月30日电 四总部日前下发《关于调整完善生长干部选拔培养机制的意见》,对生长干部选拔培养目标、来源渠道、专业结构、管理机制等作出全面调整优化。《意见》是贯彻胡主席关于主题主线重大战略思想的实际举措,是落实军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步骤,对加快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提高核心军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胡主席关于加强军队人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主题主线要求,以服务战斗力建设为主导,以优化政策制度为支撑,坚持以部队需求为牵引,坚持指挥干部以军校为主培养,坚持军民融合的培养格局,坚持科学调控管理,不断提高生长干部选拔培养的质量效益。

    《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军队院校培养和依托培养协调发展,军队院校主要培养初级指挥干部、优势学科的专业技术干部;依托培养主要补充军地通用专业技术岗位。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干部,主要补充基层指挥岗位。国防生选拔培养主要依托地方重点高校,以部队急需专业为主。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招地方人员入伍,坚持以战斗力建设紧缺人才、高层次拔尖人才为重点。指挥军官培养实施“合训分流”,着重打牢军政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素质、自然科学素质和工程技术素质基础。全面推行国防生基地化集训、当兵锻炼和见习代职,加强军事技能、体能、军人气质和作风纪律锻炼养成。

    《意见》明确规定,军校学员实行全程分流制度,新学员入学三个月内,政治、身体、心理、体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学籍注册前予以分流。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学习成绩、作风纪律、身体心理等不合格的,随时予以分流。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接收单位必须与全军生长干部数据库认证注册后下达任职命令。《意见》还对生长干部调动交流、各级机关借调帮助工作,以及报考研究生等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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