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岩 征兵宣传是做好征兵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激发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有效途径,特别是随着征兵新政的实施,对宣传发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各级在宣传发动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三多三少”,即:讲征兵优惠激励措施多,讲参军服兵役是公民应尽义务少;讲个人和家庭利益的小道理多,讲国家安全的大道理少;提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口号多,讲拒服兵役是违法行为且受到处罚规定的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降低了依法服兵役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发挥宣传发动效能,要敢于唱响主旋律,使之成为提高征兵工作质效的助推器,为征兵工作积蓄更多正能量。 坚持把法规政策作为主基调。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横幅等传统媒介和网络、QQ群、微博等新兴传媒,重点抓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防动员法》等法规政策的集中宣讲,引导广大适龄青年认识到,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广大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观念,引导适龄青年把个人理想和国家需要有机结合,激发适龄青年参军报国的爱国热情。同时,要用足用好各种征兵优惠政策,采取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形式,把优惠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政策宣传和正面教育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奉献国防的浓厚氛围。 坚持用大道理管住小道理。既要帮助适龄青年算好个人经济帐、成长帐,更要算好国家发展帐、安全帐。一方面,要理直气壮地讲大道理,从法律层面讲,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也是对公民最起码的要求。从国防建设大局讲,只要军队建设需要,都应积极国家的号召,踊跃报名参军入伍,自觉投身于国防建设。另一方面,要善于用好用活小道理,一人当兵,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不吃亏,在伍有优待金,退役有创业补贴,就业有激励政策;同时,军队是个大熔炉、大学校,可以锻炼成长、发展进步,同样可以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和价值追求。 坚持教育惩罚并重。大力宣扬征兵宣传口号,坚持正面宣传引导是宣传发动的主流。但受长期和平环境的影响,全民国防观念淡薄、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思想弱化不同程度存在,对征兵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征兵宣传发动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大对拒服兵役教育处罚力度,营造依法服兵役的社会环境。要依据《兵役法》有关对拒服兵役处罚的条款,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处罚标准和条件等,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处罚规定。要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开展以依法服兵役的役前教育,使应征青年和家长明白逃避服兵役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个人成长进步会留污点,真正使“依法服兵役,参军尽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自觉行为。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