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其宝 高灯明
前不久,全国召开了征兵工作会议,会后组织学习了省纪委、省军区纪委《关于廉洁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纪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个人近年来征兵工作所闻所感,总的感到,这些年来,上级在加强征兵廉政建设方面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现实中还仍存在一急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复杂人情关系牵动着复杂的征兵形势。中国自古以来都是“关系网”结构的社会,征兵过程中“关系网”、“人情网”错综复杂,有的责任心不强,重感情、轻原则,把身体有问题的兵送入部队;有的碍于地方领导情面,对个别兵员质量不合格的违规入伍;还有的借征兵之机搭车收费;少数应征青年及其家长在体检、政审、定兵等环节上,找关系、走后门;有的地方领导插手征兵事务,为自己或亲友、同事的子女参军说情等,征兵廉政建设面临严峻考验。
二是执纪不严导致了征兵秩序的混乱。据了解,少数征接兵干部纪律政策法规意识淡薄,随意性比较大,部分“土政策”、“潜规则”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征兵秩序。有的单位为照顾征接双方关系,采取互签保证书或协议书的办法,将个别不合格兵员征入部队;有的以非农户口挤占农业指标入伍;有的兵役机关与部队私下进行退换兵等。这种少数单位、少数个人在执纪上的变调,导致了征兵工作秩序的不规范。
二、原因分析
一是庸俗关系的错误思潮存在。受各种关系网的束缚,个别同志错误地认为,如果不讲人情、“六亲不认”,难以立足,个别领导和个人置国法军纪于不顾,搞权钱交易,招关系兵,征“问题兵”。
二是各级纪委履职能力不强。现行的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开拓性,难以独立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也束缚了纪委职能作用的发挥。每年成立的征兵纪检组,又是临时性的组织,满足于“下不告则上不纠”,征兵时往往容易走过场,“主管”意识的淡化造成了职能意识的弱化。虽然人武部均成立了纪委领导班子,但是没有专职纪检人员,多为机关干部兼任,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对策措施
加强征兵廉政建设,基础是教育引导,关键在建章立制,落实靠监督检查,出路在机制创新。
一、抓教育,增强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一是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和其它人员思想教育。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好形象,带头执行政策规定,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带头抵制不正之风,自觉做到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不说人情,为部属作好表率,进一步强化政策纪律观念,增强自我约束力。二是注重抓好政策法规警示教育。组织征接兵人员学习兵役法规和《廉洁征兵若干规定》等规定,学习近年来在征兵工作中发生的典型个案和反面教材,引导大家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秉公用权的思想观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上的纯洁。三是应注重加大对社会群众的宣传引导。搞好廉洁征兵既要强化征接人员按章办事意识,也要强化适龄青年及家长依法应征入伍思想,要协调地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征兵政策法规和廉洁征兵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廉洁征兵的浓厚氛围。
二、抓法规,完善廉洁征兵的制度规定。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机关职责、权限、工作程序,遵照按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防止权力越位、工作错位,从制度上堵塞可能导致不正之风的漏洞。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将征兵条件标准全方位公开、征兵程序决策全过程全公开、征兵规定要求全层次公开、征兵数量去向全时空公开的“四公开”办法,使征兵工作全程阳光透明。三是深化兵役制度改革。针对《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征兵、服役、安置、优抚等法规制度。
三、抓监督,夯实廉洁征兵的政治基础。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征兵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一是建立监督机制。在征兵工作中推行“致征接兵工作人员的公开信”、“征兵工作廉洁自律保证书”、“廉洁征兵卡”等制度。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在征兵工作中严格落实组织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使各级领导、兵役机关、征接人员始终处于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中。三是坚决防止层层截留。征集指标应一次性分到各县(市、区),省、市各级征兵部门不得随意截留指标和“盖帽下达”。
四、抓惩处,强化廉洁征兵的法纪意识。坚持防范在前,监督在前,处理在前。对征兵中严重违纪问题,不仅要追究具体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征兵过程中搞权钱交易、搭车收费和放弃原则征不合格兵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小龄兵”、假文凭、“挤占农业指标”、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不管什么人、什么关系、什么背景,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