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防教育网讯 吴立群 朱建中报道:河南省商水县征兵办 建立一个网络。对兵役登记后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在外务工经商的应征青年,该县征兵办与县劳务输出办公室联手,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建立15个外出务工青年民兵联络站,与当地劳动、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了解掌握外出预征对象遵纪守法情况,并要求预征对象定期向县、乡人武部汇报自己在外的思想、身体、工作情况,使县征兵办随时掌握应征青年的现实表现,做到“放飞风筝拉紧线,离乡离土不脱管”。建立健全由外出青年所在地及县、乡、村四级联合调查摸底网络,加强对预征对象的动态管理。 完善一个档案。从规范管理程序入手,完善外出务工预征对象的管理档案,将720名登记在册的外出预征对象相关资料全部编成数据软件,内容包括预征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现实表现、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通过外出务工青年联络站,定期进行跟踪教育,定期派人到用工单位组织群众评议,及时调整不合格的预征对象和档案,确保预征对象分散而不失控,流动而有秩序。 邮发一封信函。对在网建档的外出预征对象,向其务工经商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单位及本人邮发一封信函。通过信函与当地劳动、公安、用人单位等部门加强联系,有针对性地掌握预征对象的现实表现。要求这些单位为返乡应征的外出务工经商的青年出具现实表现证明和用工证明。与外出预征对象的务工单位领导协商,依据《兵役法》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外出预征对象回乡参加征兵体检期间,一律保留预征对象的工作资格,不予解雇,不拖欠以往的工资。为便于外出预征对象及时回乡参加体检,该县已将800多份《预征对象所在单位协调书》、《征兵日程安排表》、《报名应征须知》、《预征对象明白卡》及时邮发到每个外出务工经商的预征对象手中。了解征兵政策后,外出预征对象纷纷按时回乡应征,参检率达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