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经验”全面开展 涉军维权工作10年综述

时间:2015-12-25 11:37:51来源: 作者:点击:
14年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以探索解决部队官兵及亲属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途径而著称的汤阴经验,在河南省汤阴县初创。2000年12月,汤阴经验在全国推广。10年来,在军地各级
14年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以探索解决部队官兵及亲属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途径而著称的汤阴经验,在河南省汤阴县初创。2000年12月,汤阴经验在全国推广。10年来,在军地各级共同努力下,涉军维权工作成果丰硕,已成

    14年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以探索解决部队官兵及亲属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新途径而著称的“汤阴经验”,在河南省汤阴县初创。2000年12月,“汤阴经验”在全国推广。10年来,在军地各级共同努力下,涉军维权工作成果丰硕,已成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一项创新内容和重要任务,写入《政治工作条例》。推广“汤阴经验”10年的生动实践,是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一个缩影。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

    “汤阴经验”应运而生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部队官兵及其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呈增多趋势。济南军区当时对100个建制连队调研发现,每个连队都有官兵或家庭遇到涉法问题,少则两三起,多则十几起。基层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不少与其个人或家庭涉法问题有关。有的官兵因涉法问题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影响了部队建设。

    面对这一新课题,很多部队和地方积极探索新的路子。河南省汤阴县人武部尝试迈出开创性的一步,协调县人民法院,于1996年11月挂牌成立全国第一个专门办理涉及军人军属纠纷案件的机构——汤阴县人民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此后,县人武部对应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站”,县里成立由县领导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武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这种“一组一庭一站”三位一体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工作机制,构成“汤阴经验”的基本模式。

    “一组一庭一站”建立后,显示出通过专门机构协调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的明显优势。以巡回法庭为例,创办前3年,就受理涉军案件76件。不论是宅基地和承包地被侵占、医疗事故赔偿之类的大事,还是几百元的青苗补偿费没兑现之类的“小事”,一旦到了巡回法庭,就进入“诉讼快车道”。军属谭荣英因到医院做手术感染疾病,3家医疗单位相互推诿,多年解决不了。巡回法庭受理此案后,很快就查明事实,依法判决3被告共同赔偿13万余元并一次性执结。

    “汤阴经验”使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由个案处理转为建立专门工作机制,走出一条为部队和官兵排忧解难的新路子,是探索新时期治军特点规律的一个新成果,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

    宣传推广“汤阴经验”

    涉军维权全面开展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和优良传统。胡主席先后就维护国防安全和国防利益,保障官兵正当权益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涉军维权工作指明了方向。军委、总部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高度关注“汤阴经验”,直接指导和推动在全国宣传推广“汤阴经验”。

    200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这是第一部规范涉军维权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拉开了在全国推广“汤阴经验”的序幕。随后,总政治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多次下发文件,部队各大单位和各省区市也相继颁发文件,对涉军维权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10年来,在涉军维权工作中推广“汤阴经验”,主要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以学习借鉴“汤阴经验”为主线,全面普及建立基层涉军维权组织。到2004年底,全国有283个市(地)、2775个县(市、区)建立了涉军维权“一组一庭一站”,分别占两级行政区划总数的85%、97%,还涌现出“青岛经验”“壶关经验”“双桥经验”“安陆经验”“合川经验”等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新经验。

    第二阶段,以总结推广“浙江福建经验”为主线,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总政治部等12个部门,于2007年6月联合下发文件,转发两省经验做法。到2008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建立起省一级涉军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召开全国涉军维权工作表彰会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揭开涉军维权工作新篇章。2009年“八一”建军节前夕,中央政法委和总政治部联合召开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会,标志着全国涉军维权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3月,中央综治委、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将军地平安建设和涉军维权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确定自今年起,结合全国统一的综治目标考评,对地方各级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自下而上的考核。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军地协作顺畅高效

    涉军维权工作经过10年持续发展,在全国已经初步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军地协作顺畅高效,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思想认识统一。部队各级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重大现实问题来研究解决。地方各级普遍把涉军维权工作作为一件利国利民利军的大事,从巩固国防安全、建设强大军队、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一位地方领导同志深有感触地说:维权无小事,事事连军心。做好一个地区的涉军维权工作,国防就巩固一分。

    组织领导坚强。军地各级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为涉军维权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中央政法委和地方各级政法委,统一协调指导全国和地方各级的涉军维权工作。部队各级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内容,党委政法委直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政治机关具体抓好组织实施。特别是把涉军维权工作纳入全国综治目标考评,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的“硬指标”。

    职责分工明确。涉军维权工作任务经细化分解,落实到军地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工作落实。各级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政策指导、重大涉军纠纷案件调处、总结推广典型等工作,人民法院主要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涉军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或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对侵犯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侦查,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部队政治机关积极协调地方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涉军纠纷。

    军地协作顺畅。军地各级在筹划建设发展和各项工作时,统筹考虑涉军维权工作,在军地之间和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各地在出台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时,自觉贯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推动经济发展与维护国防安全的关系,妥善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省军区系统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使军地协作更加密切、有效。军地协作贯彻快捷高效的原则,畅通部队和军人军属的维权通道,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十年耕耘成果丰硕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据不完全统计,推广“汤阴经验”10年来,军地各级涉军维权组织共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78万余人次,处理涉军纠纷10万余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涉军案件3.54万件,有力维护了部队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军部队围绕解决涉法问题这个官兵关心的现实问题,积极推动政治工作方法手段创新发展。把法律手段与部队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官兵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强化,有力推动了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基层依法办事、官兵依法履职。把加强部队自身思想政治工作与利用地方资源开展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官兵现实问题解决后,思想问题迎刃而解。把解决涉法问题与战斗精神培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激发官兵安心军营、爱军习武的高昂热情。

    地方各级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积极加强重要军事目标的管理和保护,有力维护了国防利益。许多地方坚持维权关口前移,在机场、港口、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开发规划中统筹国防需求、维护国防利益,避免了事后被动维权。妥善处理军队在社会化保障、土地和资产管理及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积极化解军用土地纠纷。在重要军事目标周边组织开展军警民联防联治,及时发现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涉军维权工作紧跟我军使命任务拓展,积极为部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提供法律保障。在部队执行汶川和玉树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安保、亚丁湾护航等重大任务中,涉军维权部门积极派人参与,跟进提供法律服务。

    各级涉军维权机构把维护部队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对矛盾突出的涉法问题,军地各级集中力量,重点解决。有的地方还把借鉴“汤阴经验”与学习“枫桥经验”结合起来,将维权组织延伸到乡镇,在第一时间发现纠纷、从最基层抓起化解纠纷。

    军地推广“汤阴经验”10年来的成功实践,已升华为我军政治工作的制度成果。新修订的《政治工作条例》把协调地方有关部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规定为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政治机关和军事法院的明确职责,为组织开展涉军维权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

(责任编辑:锦绣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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