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1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通知
时间:2011-06-03 16:03
来源:河南国防教育网
作者:锦绣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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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和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本省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计划
2011年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913名(男生892名、女生21名)。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518名(男生509名、女生9名)。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招生考试之友》。
三、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以下简称军队院校)的考生志愿实行网上知分填报,时间为6月20日至28日。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 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
符合报考军队院校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20日至6月28日。政治考核由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期间,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人民武装部1名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具体负责本县报考军队院校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6月初,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国防教育网(http://www.hngfjy.com)上下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可用A4型纸正反双面打印),由学校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人民武装部应当及时汇总考核情况,由政治考核组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常住户口不在毕业中学所在县的考生,参加毕业中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户口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考核表最终结论由户口所在地人民武装部盖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生须于6月28日前到县人民武装部查询政治考核情况,政治考核合格的领取并携带本人《政治考核表》,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生面试、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参加军队院校的面试、体检和录取。
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县人民武装部要认真负责,集中时间和人员,按时完成政治考核任务。县招生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并提供相关的情况。政治考核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录取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造成退学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面试和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定于6月30日至7月2日在郑州市进行。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办公室配合,军队院校招生人员参加。
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共同确定省各院校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控制线,参加面试的考生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院校招生计划的3-4倍,一本线以上的考生原则上全部参加面试。如一本院校第一志愿一本线上考生数量不足3-4倍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
控制分数线可以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二本线。省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志愿信息以及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6月29日,考生要及时上省招生办公室网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的最低分数控制线,凡第一志愿达到并超过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要在规定的面试、体检时间前一天报到。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然后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体格检查表》,当日即可参加面试,次日早晨6时空腹到体检点抽血检验后再参加体检。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或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队院校招生的录取。
面试工作人员由驻豫有关军队院校、驻郑州大学选培办和省军区人员组成,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谈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现场设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并作出最终结论。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区分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并签署意见。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凡申请复查的考生应在体检复查表签字确认。
考生面试、体检报名地点在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技术学院(郑州市商城东路12号)。
六、录取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各院校要提前做好录取有关准备工作,录取中的问题一般通过网上、电话或传真解决,军队院校也可委托省军区做好有关信息联络工作,具体事宜由院校直接与省招生办公室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联系。
军队院校招生为提前批次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中,分男、女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情况及专业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生源仍不足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按照计划缺额数量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章程》之外附加录取条件。招收国防生高校调剂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剩余的招生计划应转为统招计划。
招生院校应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内优先录取。
录取过程中,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1个工作日的,经全军招生办公室同意后,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投档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代为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军队院校依据省招生办公室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连同省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等相关材料,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新生入学3个月内,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对因复审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的,院校要于10月10日前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招生办公室。对院校体检复查结果有异议的,由军队院校在总后卫生部指定的驻地终级鉴定医院进行复检,按照《关于做好退兵复检终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执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军队院校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向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调整转录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由学校根据其高考分数上线情况,转到录取要求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
附件: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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