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主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军队建设,积极配合军队搞好兵役制度改革、军人转业退伍安置制度改革、后勤保障社会化等工作。兵役制度激励机制是兵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创新和完善,必将加快兵役制度改革的步伐,进而加速推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发展。 一、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的基本内涵 激励机制是指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系统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并使之规范和相对固定化,而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和演变规律的总和。激励机制更多地主要应用在社会学及管理学领域,特别是许多企事业单位都将激励机制的构建引入到对单位的员工的管理中,并且收效十分明显。 这里将激励机制引入到兵役制度中,必将赋予它更新的内涵。兵役制度是指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其核心是解决武装力量补充。据此,兵役制度激励机制可以这样定义,即指在兵役系统中,激励机制通过一套理性化的制度来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 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研究和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绩效,着眼点却是机制背后的制度以及制度产生所依存的环境。作为系统,兵役制度激励机制是一个由激励对象、激励主体、激励标准、激励手段和激励过程五大元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的激励主体应当是各级政府以及政府的兵役机关――省军区系统,而其对象应当是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激励标准、手段都需要激励主体在兵役工作的激励过程中,与时俱进地制定或是把握。无疑,兵役制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系统的整体性功能在于激励公民自觉履行兵役义务,最终实现兵役工作的绩效最优化。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的改革目标就在于完善各个元素、协调元素与元素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得以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系统的整体性功能--激励。 二、兵役制度激励机制面临的整体形势 兵役制度激励机制总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国际环境中形成、变革和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国际环境会从不同的方面影响和制约兵役制度的激励机制。一方面,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国际环境对现行的兵役制度激励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国际环境也为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的变革和发展准备了条件。当前,我国的兵役制度激励机制面临着以下几个主要形势: 一是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一直都是党和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政府正在进行的渐进式的政治体制改革,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兵役制度是国家军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主要以政府为主体来进行的,因此,政治体制改革必然影响到兵役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二是文化多元。随着国际间的交往增多与各国文化、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交融,各国的文化逐渐迈向多元化,人们的各种价值观随之发生变化。与此同时,人们精神需求的日益丰富,尤其是近代人文精神的兴起,对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等,都要求我国现行的兵役制度予以更多的关注,并适时作出调整。 三是社会变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正逐渐经历一个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巨大转变,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社会阶层也发生了结构性的改变。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改变,变得纷繁复杂;各阶层之间的社会、经济、生活方式和利益认同的差异也日益明晰。同时,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已经日益频繁,社会老龄化的特点日趋显现,适龄青年的基数相对减少,这些都对现行兵役的征集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 四是经济发展。随着的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如何在维护国防利益的情况下,还要照顾到人们参与国防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目前,我国的兵役制度的所体现出的物质激励水平与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够协调,促使适龄青年在兵役的义务与责任、收获与付出的天平上,左右摇摆,失去了选择的“重心”。 五是技术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力量牵引,战争的技术含量、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迫切要求参与或为国防建设提供保障服务的人有与之相适应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信息素养。我国正在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着力实现机械化与信息化的复合式发展,高素质的兵员无疑是顺利实现变革目标的关键性因素。改革兵役制度激励机制,改善兵役层次结构,是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必然要求。如何适应这一形势,尽可能多地征集到高学历、高素质兵员仍然是兵役制度改革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构建新型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的主要设想 新世纪新阶段,构建兵役制度新的激励机制,目的就是通过有效的“激励”,充分调动起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将意志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决策上来。其基本思路是用兵役文化来营造氛围,用制度规范来体现公平,用评估体系来修正偏差,用“两个结合”来维系运转,确保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科学合理。 一是用兵役文化来营造氛围。兵役文化作为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兵役制度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必将随着新军事变革的不断深入、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而呈现日愈增强趋势。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文化软实力体现在具体的兵役工作当中,就是要大力宏扬传统的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和献身国防的良好的社会风尚,培育新形势下兵役文化,进而打造兵役文化软实力。为此,必须高度重视以兵役征集为起点的环境营造,用环境来激励人。要把握宣传教育的有利时机,切实增加部队工作、生活、训练、战备的宣传内容,适当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着力营造“尚武”的社会风气。近几年,许多地方兵役机关都充分借重主流媒体“公信力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刊登大幅的征兵广告,引起了广大热血青年的强烈反响。但是另一个方面,人们也不无忧虑地看到,报纸的经济利益往往往与征兵的公益性质冲突较大,一些主流媒体不愿为之。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打造先进兵役文化仍然任重而道远。实际上,我国的大多传媒业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据资料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传媒产业共有报纸2119种,期刊9074种,出版社570家,广播电台282家,电视台314,教育台60个,音像制品出版单位320家,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121家,WWW站点(包括.CN、.COM、.NET、.ORG下的网站)总数约为668900个。这些媒体网络资源如果能够深入动员开发,形成强劲合力,在兵役文化上宣传造势,在潜移默化之中,必定极大烘托兵役制度的浓厚氛围。 二是用制度规范来体现公平。贯彻落实兵役制度,必须在每一个环节中,着力激发民众的服役热情。要改革兵役机构,抓好平时激励。征兵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兵役宣传、兵役登记、预征对象管理等大量基础性工作都必须靠平时来完成,应该将征兵办改为常设机构,着重对征兵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行强化激励,打牢兵役工作的基础,确保工作落实。要完善征接兵方式,实施过程激励。兵怎么征,怎么接,一直是多年以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许多地方对原有的征接方式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改革。特别是今年实行了兵役机关定兵,而部队领兵的征兵方式后,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既强化了责任、节省了经费和精力,又为战时兵员快速动员积累了经验。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要利用信息手段,突出信息激励。应逐步走开军民一体化的路子,充分依托民间的资源,大力研究开发标准统一、兼容性强的征兵数据库系统,对兵员征集实施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征兵数据网与国家动员网、公安部门、学校等一体化链接,着力实现征兵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要改革兵役法规,抓好制度激励。兵役法规是对整个兵役工作的根本性指针。完善的兵役法规,不但能对兵役工作的流程进行规范,而且还能对兵役制度的切实落实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改革兵役法规,特别是根据国家安全战略的发展变化,着眼军队履行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进一步统筹规划,适时完善修订。比如,兵役法规定的一刀切式的“两年”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与部队的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特别是与海、空、二炮部队的高技术要求不相适应,可考虑适时修改。要实现公开透明,抓好公平激励。有必要对于一些不涉及军事机密的征兵信息和结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及时让民众获悉。要着力使人们能够事前知晓和事后明白。既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也有效预防了暗箱操作,同时也在社会上净化了社会风气。 三是用评估体系来修正偏差。行为归化原指对成员进行组织同化和对违反行为规范或达不到要求的处罚和教育。具体到兵役制度中,就是要兵役系统各成员都要将意志统一到同一个目标之上,同时对于各种违反行为做出必要的处罚教育,并对系统方向进行及时的修正。兵役制度本质上是对以《兵役法》为核心的各种法律规章的具体化。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必须融入激励因子,并不断修正兵役制度落实的各种偏差。一要进行精确化征兵。 “打赢信息化战争,建设信息化军队”的目标的实现,必须从征兵工作开始,部队尽可能地提出精确化需求,政府尽可能地进行精确化保障,这样供需求对接,确保部队各项建设所需要人才不断档。二要完善评估体系。兵役制度落实的怎么样,必须有一套健全的评估系统进行评估。要改变当前以上级对下级的考核验收、听取汇报为主要手段的评估方式,量化细化考核指标,引入计算机系统模拟,引导大众媒体和民众参与监督,真正让民众也参与进来。三要改革保障制度。随着我军大联勤的进一步展开,征兵的后勤保障工作也应当纳入大联勤改革的体系之内,尤其要突出依托地方进行保障和军队进行保障的结合,切实走好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保障路子。四是要实行公开优化选征。对优秀兵员的征集可以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打破农与非农界限,按照“科技文化素质第一,兼顾其他因素”的原则,根据应征公民素质的高低,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排队。可以进一步研究在大中院校推行兵役制度的方式方法,充分激励大学生官兵参军的积极性。五要严格奖惩措施。国家和地方要规范对违反《兵役法》行为的处理、仲裁的操作程序,推动征兵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可建立由人武、公安、法院、纪检、教育、工商组成的执法检查队伍,以加大执法和检查监督的力度。对适龄青年逃避或拒绝履行兵役义务,公民及其家庭、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阻挠适龄青年履行兵役义务的行为,要严厉进行批评直至进行法律追究。要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对一些好的做法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扬和表彰。 四是用“两个结合”来维系运转。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一切出发点皆与其自身的利益相关。创新兵役制度激励机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各阶层,特别是适龄青年以及政府与军队的现实需求。哪一方的利益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出现“负激励”的不良影响。要研究在平时的兵役制度落实中,如何将政府、军队和民众的利益平衡起来,找到一个最佳的切入点,实现共赢互利的局面,而不是单纯地追求哪一方的利益需求,从而实现兵役工作全过程的全人员激励。要正确看待人们对于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合理需求,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市场经济的特点,修订完善现行《退伍军人安置法》具体条款。要实现优抚安置政策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化,加大经济杠杆的调控力度,逐步走“指令性”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路子。如在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上,不能搞过去的“一刀切”,而应根据学历的高低、对部队贡献的大小等区分不同的等级。对服现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可考虑提高其待遇,制定并完善相应配套的优惠政策,以解除其后顾之忧,充分调动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应征服役的积极性。要做好老兵退伍安置工作,既需要军队与地方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帮助退役战士铺路子、找位子,让广大适龄青年看到当兵服役后的保障,也看到个人成长的希望。总之,在创新兵役制度激励机制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民生,切实考虑民众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尽可以地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国防教育) |